川民函〔2017〕1349号
四川省民政厅关于
同意四川博奕藏族祥巴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
四川省博奕文化艺术有限公司:
你们申请“四川博奕藏族祥巴文化艺术交流中心”成立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。经审查,符合国务院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准予登记。
中心成立后,应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,建立健全规章制度,依照章程开展活动,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。
此复。
四川省民政厅
2017年12月12日
抄送:四川省文化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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